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瑞安市科技企业新“双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
瑞安市科技企业新“双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企业新“双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瑞安科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的战略目标,以“科创九大行动”为主载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科研主力“三位一体”,通过实施科技企业新“双倍增”三年行动计划,量质并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通过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增强政策扶持效应,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到2020年,力争全市累计高新技术企业数超55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超20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培育创新主体。
1.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从传统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中,根据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先进知识情况,筛选不少于300家作为“微成长”重点服务对象,推动小微企业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2.着力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统计监测制度,根据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等指标挖掘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每年筛选不少于100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和传统产业“精专特”企业作为“小升高”的重点服务对象,推动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3.着力培育准独角兽企业。每年从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科技型企业中,挖掘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领域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高成长科技型企业,作为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对象。建立“一对一”服务专员制,由市政府分管科技领导及科技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联系准独角兽培育企业,加强沟通协调,提供点对点的精准服务。
4.着力提升科技企业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0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覆盖率和研发机构设置率达95%。加大实施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力度,确保每年企业自主或产学研合作攻关项目立项数不少于4项,鼓励企业承担实施上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二)精准搭建创新平台。
5.加快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构建“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全产业链孵化链条。鼓励众创空间专业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重点打造草根工社、融社文创、创E小镇等具有本土特色的众创空间。以专业化、企业化、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引入专业运营团队,提升科技企业孵化水平,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孵化器。探索“飞地”孵化器建设模式,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建设“飞地创新港”。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承接有成长前景的培育企业,推进“旋翼机整机生产”“裸眼VR”等项目产业化建设。到2020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
6.加快创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按照“一个产业一个综合体”的要求打造“1+X”综合体体系,积极创建汽车关键零部件、机械智能装备、时尚轻工等十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到2020年,力争5家进入温州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和培育行列,创建2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三)精准落实创新扶持政策。
7.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面向科技型企业,加强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宣传培训;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科技人员创业激励等政策,完善企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机制。对企业自主研发项目试行备案确认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研发活动。
8.全面落实科技支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科技新“十五条”、新动能“二十五条”等政策,及时兑付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培训和贷款利息等方面的补助、奖励。
9.全面推广应用创新券。深入推进利用创新券购买公共服务,建立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逐步推进创新券在委托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争取每年使用创新券640万元,降低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成本。
(四)精准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10.深化企业个性化科技创新精准服务活动。以传统产业转型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为重点,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突出机制模式创新与个性化服务,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优化科技服务环境,健全科技创新精准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11.加强创新创业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各种类型的创业投资基金,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充分发挥科创基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科技企业信贷等服务能力,探索设立科技金融银行。
12.搭建创新创业推介交流平台。举办云江科创大赛,拓宽优秀创业项目的发现渠道。鼓励众创空间帮助创业人员举办各类创业路演、成果与资本对接、成果和股权的竞价拍卖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瑞安市科技企业培育新“双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督查考绩。将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列入责任捆绑攻坚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镇、有关街道每年要对照科技企业新“双倍增”目标任务分解表狠抓落实,并积极争先创优。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宣传,加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激励等政策解读、成果宣传,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合力开创瑞安科创工作新局面。